孫立坤(公民身份號碼220323198101146315):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和平支行訴被告孫立坤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遼0102民初619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 15 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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