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0211民初18496號
天津東麗區(qū)萬達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原告黃彥昭與被告天津東麗區(qū)萬達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連萬達體育文化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蘇滬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F(xiàn)本院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起訴狀(1.依法判令被告大連萬達體育文化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為原告辦理位于大連萬達體育新城C03-1-1-502號房屋的更名手續(xù),將案涉房屋登記、過戶到原告名下(標的:1407464元);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革鎮(zhèn)堡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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