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據(jù)江蘇電視臺公共新聞頻道報道,近日,南京警方抓獲一名利用航班延誤實施保險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經查,李某自2015年起用親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飛機延誤,累計騙取保險理賠金高達300多萬元。目前,她因涉嫌保險詐騙罪和詐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該案經“@荔枝新聞”發(fā)布后在微博上引起熱議,留言中,多數(shù)網民認為李某“憑本事掙錢”,航空公司應反思航班延誤率為何如此之高。
對于李某是否構成犯罪,在法律界引起爭議。一方認為,李某只是利用規(guī)則漏洞謀取利益,不構成刑事犯罪,如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康欣表示,此案只是保險合同效力、能否獲賠以及賠償金額多少的民商事爭議問題;另一方認為李某構成犯罪,如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辦人楊兆全律師稱,李某主觀上具有騙取保險金的故意和虛構保險標的的客觀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孫宏濤教授認為,李某以他人名義領取理賠款,虛構了其本人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身份的事實,且涉嫌數(shù)額達300萬元,應屬詐騙犯罪行為。還有部分媒體對保險公司報警的做法表示質疑,財新網文章指出,保險公司首選的辦法應該是完善保險條款和改進投保規(guī)則,次選的辦法是去法院主張保險合同無效,動輒尋求警權介入會維持甚至加劇市場主體的惰性、低效和無能;“@俠客島”也評論稱,動輒用刑事手段解決民事糾紛,是市場強勢主體的一種傲慢,是對普通消費者的一種霸凌。
6月12日,“@南京鼓樓警方”發(fā)布通報稱,李某曾從事航空服務類工作,多次偽造航班延誤證明等材料,虛構航班延誤事實,騙取巨額保險金,目前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該通報發(fā)出后,輿論場中針對李某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爭議聲音減弱,部分此前持異議的法律人士的態(tài)度發(fā)生轉變,但也有不少網民對李某如何虛構航班延誤信息、保險公司在出險后如何核查信息等細節(jié)提出質疑。此外,據(jù)媒體報道,6月12日起,多個購票平臺及保險公司已修改航空延誤保險條例,增加“不乘坐不理賠”等規(guī)定。截至6月18日12時,相關新聞報道3000余篇,微博6.7萬條,微信文章2460篇。微博話題“#利用航班延誤騙保300多萬元#”閱讀量超11.5億,討論量5.3萬。
【輿情點評】
近年來,商業(yè)糾紛中企業(yè)報警、警方抓人的新聞一經曝光,往往會引發(fā)輿論對“民事糾紛刑事化”的擔憂,如此前全國關注的“廣東醫(y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事件中,內蒙古警方的做法遭到輿論口誅筆伐。同樣,此案被披露之時,涉事者的行為是否屬于詐騙犯罪也引起大量質疑,認為李某只是在“薅羊毛”、不涉嫌犯罪的觀點占多數(shù),“@俠客島”的官方表態(tài)更是獲得輿論普遍認同。因此,這一焦點問題能否厘清,直接關系到警方介入是否于法有據(jù)這個關鍵前提。面對輿論圍攻,涉事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平臺發(fā)布通報,補充了李某“曾從事航空服務類工作”“偽造航班延誤證明材料”等細節(jié),回應了有關嫌疑人是否犯罪的輿論疑問,并表示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這就將案件偵辦工作置于檢察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之下,至此輿論質疑聲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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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閱讀請參見《政法輿情》2020年第20期)
法制網輿情監(jiān)測中心 周容
編輯: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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