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稅收一頭連著國計,一頭連著民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是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稅收領域的集中體現(xiàn)?!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fā)展的增值稅制度、規(guī)范增值稅的征收和繳納、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繼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法制日報社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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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應稅交易,不征收增值稅:
(一)員工為受雇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薪金的服務;
(二)收取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補償;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康阿青,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全國公安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北京書法家協(xié)會第五屆理事,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主席。
編輯:武卓立